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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陆佳伊网络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60100775862239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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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小保 |
身份证 |
36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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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文综罚字〔2026〕13 号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南昌市陆佳伊网络有限公司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江西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编号5)的行政处罚标准给予量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江西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编号5)的行政处罚标准给予量罚。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5元,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6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
0.6 |
0.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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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
2099-12-31 |
2029-02-27 |
南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11360100343174360P |
南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11360100343174360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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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领域 |